【国务院】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可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
发布时间:2022-05-13 18:19:52  来源:郑州朗创可行性研究报告  浏览次数:48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的通知

    关于促进消费持续复苏的意见

    国办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平稳国内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有持久的推动作用,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目前,由于2019冠状病毒疾病等因素,消费尤其是接触性消费恢复缓慢,

    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面临更多困难。

    1、 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和发展

    (1) 围绕保险市场主体,加强对企业的救助。深入落实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退税、减费政策。通过降低利率和费用等多种措施,促进金融体系向实体经济转移利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

    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避免工业贷款限制、贷款撤回和贷款中断。继续实施定期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对不下岗、不裁员的企业,实行失业保险岗位稳定返还政策。清理电力转移环节不合理的价格上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鼓励有资质的地区定期对零售业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餐饮等企业免费,并为企业防疫、消毒灭菌费用提供补贴和支持。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殊行业实施救助扶持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出税收减免等措施,分阶段实施用电优惠政策,推迟极端贫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缴纳,

    对租赁非国有住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扶持,稳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

    (2) 确保基本消费品的供应和价格。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

    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体系,畅通重要生活物资物流渠道。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

    大中城市应当科学规划和建设包装等功能,确保生活物资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就近运输,有效保障消费品的持续流通。建立健全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量调控机制,继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工作,落实粮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措施。

    (3) 创新消费方式和模式。适应规范化防疫需要,促进新消费,

    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拓展和提升信息消费,培育和拓展智能产品和智能零售、智能旅游、智能广播电视、智能养老、智能家居、数字文化、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家居装饰”等新型消费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境融合,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局面。有序引导网播规范化发展。

    深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深化服务业东西合作,大力实施消费援助,帮助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提高发展能力和消费水平。

    2、 全面创新提高质量努力稳定基本消费市场

    (4) 积极推进物质消费升级。加强农业和制造业商品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推进品种培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

    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合规认证制度。支持研发生产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消费潮流、应用前景广阔的新产品和新设备。理顺制造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商业流通企业的产销衔接,鼓励发展逆向定制(2)、个性化设计和柔性生产。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识别、管理和保护,培育更多本土品牌。

    (5) 努力促进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深化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医疗卫生消费和防护用品消费升级。采取明智的行动帮助老年人,

    加快老龄化适应转型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开发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健康咨询、生活护理、慢性病管理等产品和服务,

    支持省际养老合作。加快全纳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规范化的护理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开发更多安全健康的国产婴幼儿产品。

    (6) 继续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促进出版、电影、广播电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全球旅游,推动红色旅游、休闲旅游、工业旅游、旅游表演等创新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发展。

    组织实施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公园、风景名胜区、体育场馆、文化场馆、世博场馆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城市群和大都市圈发展跨区域文化旅游年票、联票等,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带薪休假、法定休假和周休合理分配、均衡分配。

    (7)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经济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和过度消费,形成简单、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城市公交、无轨电车、轨道交通出行比例,推进公共服务车辆电气化。推动绿色建筑大规模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新能源汽车加速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家居装饰,鼓励消费者更换或购买新型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加快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汽车、家电、家具、电池、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适当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入城市和社区的限制。促进商品包装和流通包装的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开展绿色消费试点。我们将广泛开展创建节能器官、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的活动,

    绿色社区和绿色旅游。

    (8) 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建立健全以县为中心、以乡为重点、以村为基础的县域经营体系。“深入实施”

    “数字商务促农”、“快递到村”、“互联网+”农产品进城项目进一步盘活供销合作制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促进渠道和服务下沉。鼓励和引导大型商业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和现代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

    推动品牌消费和优质消费深入农村。以汽车和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在农村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居家经济、户外运动等服务环境和质量。

    3、 完善支撑体系,不断提升消费发展综合能力

    (9) 促进消费平台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快培育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建设一批区域性消费中心,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提高流通效率和消费承载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境外机构合作建设涉外消费区。鼓励各地区围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主题,建设一批设施齐全、业态丰富的健康绿色消费集群,稳步有序推进现有步行街设施和业态的改造升级,

    积极发展智慧商业区。推进城市四分之一小时便捷生活圈建设,优化社区生活和消费服务综合体布局。“中国品牌日”和全国消费促进月将在高水平上举行。支持各地建立促进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继续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完善全市免税商店政策,

    并计划在该市建设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免税商店。

    (10) 加快完善消费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跨区域对接,畅通物流渠道,加快建设覆盖全球的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支持智能快递箱(信包箱)和快递服务站进驻社区,加强终端连接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

    改善国家冷链物流骨干基地的设施和条件,

    培育一批专业的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大力推广标准化冷藏车,鼓励企业开发和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模块化包装,促进全过程“无支撑”、“无箱”的实现。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体系,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冷链物流智能监控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全链闭环追溯管理,

    提高食品药品流通效率和安全水平。针对进口货物可能引发的进口疫情,严格查处进口、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冷冻货物集中监管制度,筑起强有力的进口疫情防线。

    (11) 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零工市场建设,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规范发展新型就业形式,

    完善灵活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我们将实施提高就业服务质量项目,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就业援助,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包容性人力资本投资。解决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年轻人的就业问题。完善工资确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特别是城镇“打工仔女”和农民工收入水平,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继续推进农村富民产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拓宽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

    (12) 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完善常住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急难、急忧”,多渠道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儿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完善长期租赁住房政策,扩大廉租房供应。支持储户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继续支持老城区居民为安装电梯等自用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服务性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多元化综合救助模式。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4、 继续深化改革,

    尽一切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的,

    可靠诚实的消费环境

    (13) 打破限制消费的壁垒。有序扫除部分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制度性壁垒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标准、法规和政策的协调统一,简化和优化相关许可证或证书的办理程序。稳步增加汽车和其他大宗商品的消费。各地区不得增加新的汽车限购措施。实施限购的地区要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

    放宽购车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特大城市外的限购区域实施城乡指标差异化政策,通过法律、经济、社会等手段规范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采购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汽车售后市场发展。

    全面取消限制二手车搬迁的政策,实施非经营性小型二手车交易跨省登记办法。对进城皮卡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放宽对皮卡进城的限制。

    (14) 完善消费标准体系。完善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分级。完善平台经济、跨境电商、旅游度假等领域的节能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识别体系和服务标准,

    餐饮、养老、冷链物流等。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加快超高清视频、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可穿戴等技术标准的预研,加强与相关应用标准的衔接和匹配。

    (15) 加强消费领域的执法和监督。深入贯彻公平竞争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制假售假、减肥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过程协同监管,夯实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加快消费信贷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诚信测评示范活动,

    依法惩处失信行为。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严格规范平台运营商的自主定价。继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加强重点服务领域的质量监测和评估。

    (16) 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力开展安全消费创建活动。

    完善平台经济中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继续优化完善全国12315平台,充分发挥地方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疏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优化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网上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率。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全面落实消费者纠纷第一赔偿制度。

    广泛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履行不合理退货承诺。

    5、 加强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

    (17) 加强财政和税收支持。综合利用现有金融资金渠道,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更好地以投资带动消费。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强绿色低碳产品采购。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的消费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研究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

    (18) 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探索利用真实银行流量、第三方平台采集数据、记账和发放数据作为无担保贷款信贷审批的参考依据,提高中小微企业和信用状况良好消费者的贷款可得性。

    推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强化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商业流通和居民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在消费领域提供保险服务。规范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涉及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收费行为,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9) 加强土地和住房保障。加强土地和房屋的节约集约综合利用,鼓励百货商店和经营困难的老厂改造为新的消费载体。鼓励以先租后租、租让结合的方式为快递物流企业提供土地。为满足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运动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小规模用地需求,积极探索适宜的土地供应方式,

    鼓励相关设施的整合和集聚。优化国有资产资源租赁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地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的土地和住房需求。利用社区存量房地产、闲置房屋等支持便利网点建设,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自由用地或指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开发二手市场。

    (20) 各方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完善消费促进体系和机制中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加强监督落实。国家统计局要加强服务消费的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新的消费形式和模式的统计体系。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切实推进《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和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

    4月20日,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