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符合要求的专项债券项目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2-05-13 19:03:17  来源:郑州朗创可行性研究报告  浏览次数:477

     资料来源:农业部,农村

    近日,农业和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农业和农村有效投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扩大农业和农村有效投资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要以“十四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为依据,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部确定的今年十大重点任务,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

    克服困难,扩大大豆油种植,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不断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切实夯实种田农机基础,结合实际,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发展、动植物保护、农业创新、数字农业和农村建设、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重点流域农业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等,

    优质渔业发展、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农业产业综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建设行动等重大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五个方面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支持和保障: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及时拨付中央预算投资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促进项目按时开工,

    加快在建工程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发挥效益。

    二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关注在建项目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对发行的特别债券,特别是去年第四季度发行的特别债券,要加快资金建设和使用。

    三是落实土地出让金支农资金。按照规定,农业和农村土地流转收入应全额计提,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农业用地等重大项目建设,

    现代种业的发展和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是做好重大项目的财政支持工作。增加农业和农村重大项目信贷,加强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的支持融资。通过发行企业信用债券、农村振兴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项目融资。

    探索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模式。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常态化。

    第五,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强政策引导,

    创新投资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鼓励设立农村振兴基金,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杠杆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规划和储备,切实防范项目的各种风险。